关于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相关要求规范

关于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相关要求规范缩略图

关于厨房自动灭火装置

相关要求规范

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,结合市场行业标准,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标注说明:

“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
CECS233:2007总则条文”
3.2.5 喷嘴的设置数量应按本规程式(3.3.3)计算确定
3.3 设计参数
3.3.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设计基本参数应不小于表3.3.1的规定:
3.3.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保护范围应按防护单元的面积确定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烹饪设备按其最大水平投影面积确定;
2 排烟罩按其滤油网板表面积确定;
3 排烟管道按所保护的排烟管道内表面积确定。
3.3.3 防护单元内所需设置的喷嘴数量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N——防护单元内所需设置的喷嘴数量(圆整为较大值);
n——保护对象的个数;
s——保护对象的面积(㎡);
w——保护对象所需的设计喷射强度[(L/(s • ㎡)];
Q——单个喷嘴的喷射速率(L/s),按产品样本取值。

厨房设备灭火装置GA498中规定:

1、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是由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、驱动气体贮存容器组件、管路、喷嘴、阀门及其驱动装置、感温器、控制装置及燃料阀等组成,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自动探测火灾并实施灭火的成套装置,是专门用于扑救烹饪设备的火灾(见图1)
2、按照标准设计灭火装置的保护尺寸:
单瓶组:可保护排烟罩长度为≤5 米,雾化喷嘴个数≤9 个
双瓶组:可保护排烟罩长度为≤10 米,雾化喷嘴个数≤18 个
3.3.4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m——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设计用量(L);
t——灭火剂喷射时间(s);
按照以上相关规定,结合灭火装置的灭火剂喷射容量和保护的范围,规定应在每个出烟口和锅炉上方的位置标配一个喷头,大锅标配2个喷头,防止发生火情时,能及时快速扑灭火焰,火灾5秒内得以控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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